会员电商平台云集拟赴美上市曾涉嫌传销吃千万罚单
2019-03-25 10: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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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会员电商平台云集拟赴美上市曾涉嫌传销吃近千万元罚单

  ■本报记者 刘斯会

  这两年以拼多多、云集为代表的社交电商为新兴电商平台杀出了一条血路。

  近期记者获悉,会员电商平台云集3月21日正式向美国SEC提交上市招股书。云集的主承销商为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贷、摩根大通、中金。据悉,云集此次赴美上市的融资资金将主要用于拓展公司业务运营、建设技术基础设施,以及提升平台的服务能力。

  这也是继去年拼多多和“万色城”港交所提交上市招股书(12月10日)之后,第三家拟IPO的社交电商,云集创始人、CEO肖尚略也或将再次续写拼多多创始人黄峥的暴富神话。

  此前有消息称,云集拟融资10亿美元,公司整体估值在70亿美元至100亿美元。但在招股书中,云集并未透露IPO所要筹集的资金。

  云集拟美股上市

  曾涉嫌传销吃近千万元罚单

  云集成立于2015年5月份,是一家不满四岁的互联网公司。官网显示,云集是一家由社交驱动的精品会员电商,提供美妆个护、手机数码、母婴玩具、水果生鲜等全品类商品。

  拥有超过4500万普通用户和700万付费会员,单日销售额最高超过8.7亿元。模式上云集自己卖货自己配送,通过社交特别是熟人社交的方式在促进销售。

  根据云集招股说明书显示,云集2016和2017年营收分别为12.84亿元、64.44亿元,2018年营收为130.15亿元,同比增长102%。云集2016年、2017年、2018年的GMV分别为18亿、96亿和227亿。相比2017年,其2018年的GMV同比上涨了136.46%。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云集净亏损分别为2466.8万元、1.05亿元和5632.6万元(约合819.2万美元),即2018年净亏损较上一年减少46.7%。

  此次IPO前,云集创始人、CEO肖尚略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6.4%;钟鼎创投为云集第二大股东,持股13.7%;CPYD新加坡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10.5%;云集首席技术官郝焕持股2.5%。

  值得一提的是,云集曾因涉嫌传销收到过958万元的罚单。2017年5月份,杭州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指出云集微店招募店主的过程中存在“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等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涉嫌传销行为,下达了958万元的行政处罚。随后其公众平台订阅号和服务号被微信平台永久封号。

  云集微店的联合创始人郝焕认为,微商之所以被人诟病,主要是缺乏监管和诚信体系。而云集微店则让微商中“卖货”的人群借助云集微店平台正规化,为他们提供保障并且赋能,让社交电商推荐成为一种可持续、正规化的商业模式。

  社交电商大爆发

  单一价格优势不能满足需求

  据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上榜的社交电商平台包括:拼多多、礼物说、有赞、云集、好衣库、全球时刻、微盟、爱库存、鲸灵、蘑菇街、万色城等,其中B2C类有1家、拼团类有1家,导购类有1家、服务商类有3家、B2S2C类有5家。此外,2018年社交电商融资总金额超200亿元,其中,云集完成B轮融资1.2亿美元。

  《2018年中国移动社交电商发展报告》数据显示,社交电商自2013年出现后连续五年高速发展。具体来看,2017年社交电商行业市场规模达到6835.8亿元,同比增长88.84%。近年来,社交电商大爆发,2014年至2017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90%以上。2018中国社交电商市场规模达到11397.78亿元,较2017年增长66.73%,社交电商蓬勃发展并连续多年保持着较高增长速度。

  而在今年年初电商法的正式实施,对社交电商而言,规范化、品牌化是大势所趋,在云集的招股书中,云集也明确表示,电商法的实施,可能会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进而指出,由于社交电商卖家多、商品品类多、渠道来源繁杂,尤其是个人卖家的商品质量管控较难,容易出现产品质量和服务参差不齐的现象。这就需要平台方加强在商品和服务上的监管。目前,网络消费用户越来越追求网购的“性价比”,单一的价格优势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社交电商只有在重视质量的前提下拥有价格优势,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立足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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